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当患者和医生都拿起刀。。。

事件回放:2011年1月31日,上海市新华医院再现凶案,一心胸外科的患者手术后死亡,家属不满,持刀闯入病房并连伤数名医务人员。

其实这则新闻我是在2月18日左右才知道的,搜索了一下网页,发现上海本地媒体的报道几乎都是转发卫生部的通稿,南方周末的一篇事件调查链接显示为熟悉的404 not found,可以发现的较为客观的一篇报道见于凤凰网,链接在此。再到医生自己的专业论坛丁香园搜索了一下,发现竟没有关于此事的评论,想必是都被版主删掉了。

整个事件的真相,至今仍是扑朔迷离,医院监控录像据说坏掉了,公安局/卫生局/受伤医生/患者家属等等都保持沉默,抑或是被沉默。

可回头看看事件的过程,让我惊讶的是围观者对此的冷漠,以及借此表达出的对医生的不信任、敌视甚至是仇恨。大多数个人博客都是幸灾乐祸的态度,对受伤医生的同情几乎没有,甚至有人将此形容为“杨佳案医院版”。

医患之间究竟有多深的矛盾,居然与杨佳袭警案相提并论?医学是模糊的科学,医疗过程中,时时伴随着不确定性,出现并发症、疗效不满意甚至是患者死亡的情况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可是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客观上医疗费用的昂贵又加剧了患者的不理解,而规范医疗纠纷的法律又显得很无力,没有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以患者在出现疗效与预期不符时,常常不会选择正规的法律途径,而是直接同医院私了,谈不拢就直接去闹。而对于医闹,警察基本上只出警,不强制制止。不堪烦扰的医院,要么选择赔钱买清净,要么就走向矛盾激化的极端。

新华医院的事件,就充分折射出类似事件在处理上的无所适从,家属找不到可靠的渠道解决纠纷只有去闹,医院不愿赔钱只能报警。而警方的不作为是显而易见的:据官方报道,8:30警方接到报警出警赶到医院,而10点左右就发生了刑事事件,对于医患双方,警方都没有尽到保护安全的义务。

医疗改革空喊了20余年,为何患者仍觉得看病难、看病贵,为何医护人员的权益甚至人身安全仍不能得到保证,为何连一个规范的法律强制执行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都没有?可以说,医改的失败直接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患者不信任医生,医生对患者也处处设防,于是医生拿起了手术刀,患者拿起了水果刀,卫生部、发改委的老爷们却仍在会议室里研究着“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改革”,既然医患双方都是医疗改革失败的受害者,那么这手中的刀该砍向谁呢?

1 条评论:

  1. 昨天刚在blog讨论了医患纠纷的事,今早一上班就被一个家属锁喉,被催啊,不过还好,哥也不是吓大的

    回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