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
我们的宪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是人民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力呢,要靠那些民主选举产生的但是你可能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大代表们,我很迷茫,为什么我的权力要被我不认识的人代表?
我们的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可是这些自由都是需要各种zf机关审批的,他们有n多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就可以拒绝你集会、结社或者是游行、示威,你的言论只要是他们不喜欢的,就不惜动用各种资源去批判、封杀甚至不惜人身威胁。
我对法律的问题一知半解,我不知道我在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博客的方式发了一篇没有煽动性的文章然后就被管理员删除是否就违反了宪法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但我肯定的是,这篇文章也是要被删除的。。。
你太猛了,哈哈。我看到这篇文章快笑喷了。
回复删除佩服并支持!有空儿我发给你几本书,很好看。